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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帛昌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使用零散民工案

来源: 日期:2018-04-02

【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12 号

【处罚事由】2018年03月21日14点00分至2018年03月21日16点30分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位于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东部09-05-07地块的1#教学楼等6项(北京理工大学附中房山校区建设工程项目)(1#教学楼、地下综合体(1#教学楼部分)、宿舍楼、门卫室)工程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工程由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由北京市房山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施工。分包单位北京金帛昌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落实人员实名制备案违反规定使用零散民工10人。

【处罚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帛昌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105061306919H

【法定代表人姓名】候锁柱

【处罚结果】对你单位处每使用1人,罚款500元,共罚款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年3月29日

【处罚机关】365体育官方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