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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3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施工案

来源: 日期:2018-04-04

【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13 号

【处罚事由】该单位施工的城建胜茂广场公共区域装修项目,6#楼南侧脚手架未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的行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的规定。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华南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440300192244711M

【法定代表人姓名】叶强

【处罚结果】处罚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04月03日

【处罚机关】365体育官方中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