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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7江苏盐城二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违规施工案

来源: 日期:2018-06-07

  【职权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程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简 (房建) 字 [2018] 第 690053 号

  【处罚事由】该单位施工的S-2#还建商业(北京市房山区拱辰街道16-01-07等地块项目)存在基坑周围有物料堆载情况。

  【处罚依据】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的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盐城二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320923608664526A

  【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月标

  【处罚结果】处罚1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18年06月07日

  【处罚机关】365体育官方中文版